存希园从江瑶浴官方交流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7130|回复: 0

[交流] 泡瑶浴的注意事项

[复制链接]

13

主题

18

帖子

206

积分

超级版主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206
发表于 2015-1-20 11:06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泡瑶浴之前,请先了解一下泡瑶浴的注意事项


1、泡浴场地应该注意通风,但不可受寒。


2、过饥、过饱皆不宜泡浴。大量饮酒后不可泡浴、足浴。


3、浸泡药浴前,中,后应适当补充水分,低血压或低血糖者可以喝淡盐水或淡糖水;


4、有轻度高低血压病史、心脏功能稍差者应在家人陪伴下使用,并注意场地通风,每次浸泡时间不宜过长(约3-6分钟即可),如在浸泡过程中感到心跳加快或呼吸过于急促时,应起身于通风良好处稍作休息,待恢复后再次浸泡。


5、起浴后皮肤表面发红,并持续30分钟至2个小时的发汗均属正常的药效作用,注意不可蓄意吹风,以免受寒。


6、孕期、月经期间应避免使用。(痛经严重时可以用足浴缓解)经期最后一天可以使用。


7、产妇在分娩时如有手术行为,须待拆线后再进行泡浴,若无手术行为,可于产后三天开始泡浴;月子里面泡澡需要泡澡水全部煮开,凉到合适温度泡澡。


8、有腰椎间盘突出的人泡浴的过程当中避免平躺,应保持坐姿。


9、野生药材由于日照雨水关系具有季节性变化,药包药水相应颜色及味道有少许改变,属正常现象。


10、有以下问题的顾客,应避免体验瑶浴:中度以上高低血压、严重哮喘病、心脏功能不良者、恶性肿瘤、严重盆腔炎、传染性疾病、发高烧者、白血病、皮肤溃烂、腹腔积水、大面积创伤、神志不清、体质过度虚弱、怀孕、阑尾炎、糖尿病、癫痫、家族遗传重大病史、出血性疾病者、皮肤有较大面积创口时应避免使用。如自己无法判定,可以详细告知身体情况,我们会根据经验给您建议。


11、本品不是药物,不代替任何药物治疗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存希园从江瑶浴官方交流论坛 ( 黔ICP备14002521号-1 )

购买瑶浴药包就到存希园从江瑶浴官方网站

GMT+8, 2024-4-16 23:54 , Processed in 0.183668 second(s), 25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